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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如果单纯走诉讼,迎来的无非就是判不离,半年后二次起诉,但这中间我们没有放弃调解,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主文有3页十一项,如客户自己所言“感觉终于放下很多事,可以重启人生”。
深厚的感情基础是婚姻中必不可少的因素,生活不仅只有诗和远方的浪漫,也有柴米油盐的烟火气。帮助夫妻两人平息争吵、理性思考,最终破镜重圆,日后好好经营婚姻生活,爱自己、懂对方。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立遗嘱:(1)自书遗嘱,即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须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即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之一可以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即通过技术设备书写、打印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录音录像遗嘱,即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公证遗嘱,即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以其他方式立遗嘱时均需要邀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并签名,否则遗嘱无效。
16年专打离婚案件,擅长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离婚等,离婚律师费用透明,办案质量高,累计办理5000+婚姻案件,一家只做婚姻案件的律师事务所
这么一面简单3个字的锦旗👉太给力,可以说是达到了客户的心理诉求的体现,婚姻家事案件不仅仅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更多是感情的纠葛,我们需要提供更多的情绪价值,帮助客户真正开启新的生活。
男方出轨酗酒,女方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离婚复婚再离婚,但是离婚时并没有处理婚内财产,多次与男方协商无果,无奈只能再次起诉分割婚内财产。经过律师参与多次与男方进行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婚内财产女方占80%,男方占20%
🚩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能够对转移财产的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吗?
对于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罚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时,存款、股票、现金等不动产是最容易被转移的,为了防止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
夫妻一方对自己名下账户内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消费的大额资金转出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账户内资金为他人所有,可以认定为隐藏、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哇塞,这锦旗字不少呀👍,客户把锦旗送到前台就着急走了,仔细一看真是感动😹,把案件的结果都描述了:“婆媳矛盾上演离婚大战,儿子因此事被父母嫌弃,专门找姚平律师协调,双方化解矛盾和好如初,儿子与父母关系得到改善,感谢和解专家姚平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员,常年在外拍戏,小王是全职太太,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离多,感情逐渐变淡,也有了离婚的打算。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因为年纪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两人一合计,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
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你认为,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小王是全职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但根据《民法典》第 1062 条的规定,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
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虽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房子只归老李所有”,所以,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学会想,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当然不是。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恰恰是这样规定,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